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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史话|光辉历程·协商建国(三)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三)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下午3 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毛泽东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毛泽东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全文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悬挂在中南海新华门的中央人民政府木牌。

▲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限量仿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此印编号为001 号。此印区别于原印的地方为字是阳文正字。

▲朱德总司令检阅部队

▲ 1949年10月1日《人民日报》

▲1949年10月2日《人民日报》

▲国徽部分设计图样

▲1950年6月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国徽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和所拟定的国徽图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核准公布。图为毛泽东主持讨论国徽图案。

▲1950年6月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徽的决议》。

▲国徽模具

▲国 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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