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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三亚市政协本级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政协(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政协(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政协(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政协(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它始终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为自己的主要职能。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帮助党和政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及时有效地改正工作。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1.负责市政协机关日常工作事务。

2.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文稿及会务准备工作。

3.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4.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参与专题调研活动,负责调研报告的审核工作。

5.负责政协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宣传、信息、文档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信息,办好《三亚政协》、政协网站等,及时准确地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6.负责对外联系,做好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做好与上级政协及各兄弟市(县)的沟通联络及接待工作;加强与镇(区)政协工作联系点的联系联络。

7.协助市政协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负责市政协机关队伍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创建活动等工作;抓好干部人事管理、内部事务管理。

8.负责市政协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做好财物管理、车辆管理及政协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服务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市政协本级部门

第二部分 市政协(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政协(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政协(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4.8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034.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034.83万元;支出总计3034.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18万元。

二、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协(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67.29万元增加967.5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306.17万元和中国三亚艺术年展经费3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93.05万元,占88.7%;行政运行支出881.12万元,占2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10.93万元,占33.3%;政协会议支出16万元,占0.5%;参政议政支出330万元,占10.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455万元,占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万元,占4.6%;其他优抚支出2.5万元, 占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9万元,占0.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1.2万元,占3%;住房公积金支出82.18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8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92.8万元增加88.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0.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1.35万元增加739.58万元,主要是经济分类细化调整和增加新建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306.17万元、中国三亚艺术年展经费38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政协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6万元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18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22万元增加8万元,主要是经济分类细化调整。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2万元增加183万元,主要是经济分类细化调整。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4万元增加36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5万元,主要是经济分类细化调整。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63万元增加0.2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增加。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5万元增加6.2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8.51万元增加3.6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协(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2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4.8万元、津贴补贴301.57万元、奖金25.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5万元、住房公积金82.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万元。

公用经费16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83万元、邮电费10.25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工会经费5.19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

四、市政协(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12.1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协(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政协(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政协(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3034.83万元。

七、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303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4.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市政协(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03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9万元,占40.3%;项目支出1811.93万元,占59.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政协(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81.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政协(部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政协(部门)本级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政协(部门)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11.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绩效目标为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三亚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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