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开展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及其他活动;召开各种会议,撰写提案、调研报告。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可行性报告,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后召开有关会议,撰写调研材料,汇集、研究、整理和反映政协组成单位、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委员、社会团体的建言献策。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协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209.98万元,支出总计2,093.48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9.02万元、369.03万元,增长27%和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调研视察工作任务加重。年未结转结余195.01万元。其中:年未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62.38万元。
(二)关于市政协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09.98万元。
(三)关于市政协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9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45万元,占59%;项目支出851.04万元,占41%。
(四)关于市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09.98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9.02万元、369.03万元,增长27%和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调研视察工作任务加重。
(五)关于市政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3.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9.0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机关人员增加。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1.02万元,占74%;政协事务1540.56万元,占7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33万元,占16%;行政运行754.08万元,占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70万元,占8.6%;政协会议89.79万元,占4%;委员视察95.47万元,占4.5%;参政议政231.57万元,占11%;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89.95万元,占9%;党委事务0.46万元,占0.02%;科学技术应用开发支出4万元,占0.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37万元,占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37万元,占1.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05.45万元,占14.59%;抚恤金27.88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28万元,占5.26%;医疗保障107.43万元,占5%;住房保障75.5万元,占3.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9.98万元,支出决算2,09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2)政协事务。
年初预算为1657.0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209.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4)委员视察。
年初预算为99.82万元,支出决算为9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5)参政议政。
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6)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2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财务管理;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
(六)市政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07万元、津贴补贴387.89万元、奖金20.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7万元、伙食费、伙食补助费1.44万元、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2万元等、离休费10万元、退休费255.57万元、退职(役)费、抚恤金27.88万元、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1.13万元、助学金、奖励金0.67万元、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75.50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等。公用经费10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47万元、印刷费0.47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7.01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0.35万元、差旅费6.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3.57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9万元。
(七)市政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17万元,完成预算的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6万元,完成预算的5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委员视察调研任务增加;二是增加了重点项目督办活动;三是车辆老化维护保养费用增加。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7.49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8万元,下降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0.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委员视察调研任务增加、增加了重点项目督办;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地政协来三亚考察学习有所增加。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7.17万元,占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6万元,占13.2%。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7.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7.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老化维护保养费增加,委员视察调研工作、重点项目督办、接待车辆用油增多。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86万元,共接待来宾129批次,1158人。其中全国政协领导11批次,86人;省部级领导81批次,718人;市县级领导36批次,341人;港澳台侨1批次,13人,主要用于接待工作用餐。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市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万元,比2014年度增加4.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资料印刷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市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政协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业务用车3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市政协共组织对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1.04万元,占年初预算967.54的87.9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12个项目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